近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广东鼓励媒体记者暗访制假售假案例,必要时可安排警方人员进行保护。广东省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小组组长赖天生表示,参与暗访的记者名单将提前上报宣传部及公安厅,并表彰成绩突出记者。(5月8日《新快报》)
鼓励媒体记者参与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着实是件好事,可媒体记者在打假斗争中,不应该是反客为主而扮演起执法者的角色。打假工作本来就是执法部门的份内事,媒体记者只是出于工作需要,并在过程中对执法者和被执法者起到监督作用,这才是媒体记者的职责所在。
然而,现实中并非如此。媒体相互之间为了搏取独家新闻,却是不择手段,这也与职业竞争激烈有着莫大的关系。在诸多打假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媒体记者所发挥出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从找线索到调查取证,曝光后再由执法部门前去执法,几乎代替了执法者。但其中也不乏有媒体的记者为此付出惨重代价的。譬如,我们偶尔会听闻某某媒体记者因揭露某些违法犯罪行为,致使人身安全遭受伤害,甚至面临生命威胁。
从广义上说,人人都应该参与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媒体记者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为了使国家、公众乃至自身权益免遭损失,揭露违法犯罪行为当属其权利与义务,而作为真正的执法者,更应该参与到打假斗争中,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媒体记者的人身和生命安全。而不是“螳螂捕蝉”式的打假,将媒体记者置身险境。
事实上,若要从根本上遏制制假售假行为,打假还须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这其中,不可小觑的便是公众的力量,而执法者却往往忽略了他们的作用,皆因没有完善的打假联动机制所致。在执法者、公众和媒体记者三方形成打假联动机制的同时,除了有必要的奖励措施之外,切实可信的保密政策也是激发公众参与的关键。(中国台湾网网友:孙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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