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10余年的时间,我国互联网业迅速发展,网民人数位居世界第一。互联网的兴起给国家、社会和民众的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成为民意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然而,伴随着互联网快速前进的步伐,网上信息泥沙俱下、网上内容良莠不齐,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特别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的网络谣言,不仅严重地损害了网络公信力,给互联网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和危害,也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必要的恐慌,干扰了社会秩序,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困惑。比如,“若小安事件”“偷”走了数万网民善良的关切;“艾滋女”、“江河州委某领导妙评高尔夫”等,给当事人造成了精神伤害;“碘盐防核辐射”事件,导致各地疯狂上演碘盐抢购潮……如何遏制、打击诸如此类的网络谣言,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重要课题。
网络谣言的滋生,源于网络道德意识的缺失。网络是个相对特殊的地方,是一个虚拟空间。这导致长期以来,许多网民在上网发表言论的过程中存在着“互联网本来就是瞎讲讲的”或者“恶搞在互联网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想法,因此,在发表言论时,一些人往往只图一时痛快,导致网上信息、言论混乱。
网络谣言的滋生,源于法律制度的滞后。与我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民数量的快速增加相比,我们的法律和政策管理并没有相应跟上。比如,我国法律将利用互联网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规定为违法,但对何为散布虚假信息,何为虚假信息,尚缺乏进一步的明确规定。这不仅不利于互联网的管理,而且不利于网民把握网上言论的度。
铲除网络谣言需要“自律”与“他律”的结合。一方面,需要网民的“自律”。公民的网上行为同样受我国法律的约束。网民虽有言论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公民散布影响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利益的言论。因此,要加强网上文明与道德的教育,教育广大网民做一个文明的网上公民。另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法律制度的建设,织密互联网的法律保护之网,对网络谣言保持“零容忍”,对蓄意造谣传谣者“人人喊打”,避免网络谣言给个人或公众利益带来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