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新闻”缘何成网络敲诈工具

时间:2012-06-12 12:27   来源:京华时报

  基于网络舆情的巨大“杀伤力”,删帖成为赚钱手段已不再新鲜,近日广东茂名警方破获的一起网络犯罪案件,更让人不得不佩服骗子的“高智商”。一男子创办化州论坛,注册若干马甲,编造领导干部负面新闻,借以逼受害人出钱删帖,竟能屡试不爽。

  犯罪分子从不缺乏创新犯罪手段的智慧。自创网站、编造新闻、坐地收银,这种利用互联网的传播效应而实施的新型犯罪,究竟是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诈骗罪,可能还有待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专业判断;但这种成本小、风险低、获利大、定性难的犯罪演化趋势,无疑值得高度关注。

  从预防犯罪的角度看,加大对犯罪的惩治力度固然重要,但从滋生犯罪的土壤和环境入手,减少逼仄犯罪分子的犯罪空间也至关重要。我们或许需要从中反思:犯罪嫌疑人为何锁定领导干部为目标?官员的“负面新闻”又缘何能成他们犯罪的工具?该案中,多位被“负面”的官员乖乖就范,既然是编造的负面新闻,官员们为何要花钱删帖而不去寻求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将目标锁定领导干部,大概是摸准了一些官员对网络负面信息的恐惧心理,这种恐惧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官员的“不自信”。

  当然,被骗的官员本身也是受害人,在弥补其心理缺陷、防止犯罪分子趁虚而入的同时,我们还应将个案置于网络犯罪的大背景中来审视。据了解,化州论坛创办人起初并非专门为敛财,只是希望先用负面消息聚拢人气,没想到得到了意外之财,由此发展为出台删帖收费标准、发行月卡打折的惊人地步。而在这一步步的犯罪发展过程中,网络监管的缺失客观上也难辞其咎。

  近年来,传统犯罪形态借助互联网不断衍生出新的变种,对网络涉黄、涉毒、涉赌以及诈骗、敲诈勒索等新型犯罪,缺乏及时灵敏严密的网络监管,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网络犯罪防治体系。无论是立法上对新型犯罪手段的定性,还是执法中因侦查技术落后而陷入取证困局,抑或是对不同网络主体责任的设定,都有待进一步改进。对于尚不成熟的网络生态而言,如何强化监管机制和犯罪防控体系,更是有效预防网络犯罪的关键。 (傅达林)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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