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本身在保险业的发展来讲应该是非常蓬勃和快速的,中国老百姓现在处在需要安全保障的经济阶段,特别渴望知道保险,渴望买保险。”对于坊间普遍存在部分保险产品将于“十·一”新保险法施行后涨价的猜测,中央电视台为您服务栏目特约首席理财专家陈昱女士如是说。然而,陈女士还有另外一个认识,保险公司以前给老百姓的负面影响太多,很多人都接到过保险公司的电话,甚至可以用被骚扰来形容。所以这又造成一些人恐惧买保险。
主持人:对于陈昱女士的担忧以及坊间“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说法,作为保险业的经营管理者们怎么看?老百姓对保险爱恨兼有的现状当如何理解?
恒安标准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涂开元:很多老百姓对于保险不能说又爱又恨,他们怕接触到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是因为在保险销售队伍中存在一个比较不好的行为——销售前是整天围绕着你,销售后怎么也找不着了。新《保险法》很强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而且对于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有很多制约。以往都说投保容易理赔难,保险公司也因此受到很多的批评。新《保险法》对于理赔的具体要求和时间上的具体限制,都提升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陈秉玺:我国的保险时间比较短,国外四百多年的成熟经营之路我们只用20多年的时间走过来,所以个人营销业务存在先天的缺陷。很多时候新增营销员经过短暂的培训后就出去展业,大部分业务员都是以拿到佣金可以转正为目的,不考虑客户的实际需要。新《保险法》要求保险从业者必须在订立保险计划的时候把条款给客户,引导客户去阅读,让他明明白白消费。保监会同时有一个投保提示书,提示客户应注意哪些风险,并且全部要签字。这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促进营销员队伍的建设,改善公司的服务水平,消费者也能真正得到实惠。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企业传播部宋正本:从保险公司负责宣传工作的角度来讲,确实很多客户对保险、对公司了解不够。新《保险法》推出之后,我们也希望在宣传方面能够给消费者更多理性的教育和正确知识的传递,一定要让消费者知道什么保险最适合。这样会更少发生保险买得容易理赔难的问题。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直效行销首席市场运营官李佳:需求实际是需要被引发起来的,客户有需求,保险公司需要在最合适的阶段用最合适的人把最合适的产品卖给最合适的客户。新《保险法》的修订体现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希望本期专家谈能帮助广大保险消费者从投保误区走出来。通过以上专家介绍,让消费者能够更积极地去了解保险产品及保险公司,使消费者可以在更多的法律保护下,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最适合什么样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