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1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当局“中央银行”宣布修正“人民币在台湾地区管理及清算办法”,两岸可直接透过香港对口单位,进行人民币现钞抛补后,台湾银行(台银)随召开临时董事会通过申请案,并于昨 (15日)该法生效日,将包含营运计划书等应备之申请书件,一早指派专人递送至主管机关。
台银表示,未来将由台银香港分行与大陆中国银行 (香港)有限公司为对口单位,签订抛补协议,直接以美元购买人民币,另将与岛内同业签订人民币抛补合约,供应岛内银行人民币,以服务台湾客户。(中国台湾网 孙金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