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家银行条款明列可转移客户个人资料

2010-07-29 13: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程轶文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多间银行,包括恒生、渣打等信用卡申请表格内均附有声明指,银行可将客户个人资料提供予外判服务供货商,更有可能将资料转移予境内外的特选公司,用以提供“银行认为客户感兴趣”的服务。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吴斌表示,八达通风波凸显个人资料“商品化”,在市场上有价,建议将出售个人资料刑事化,提高企业社会责任。 

  在多间银行的信用卡申请表格内均有条款指,有关的个人资料可能被转移,且其中并不设拒绝接收推广信息的选项,变相令市民于申请信用卡时,被迫“同意”有关条款。

  渣打银行发言人说,有关安排未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会不时检讨现行政策。恒生银行发言人则指,无论于收集、保存及使用客户之个人资料时,均会遵守私隐政策原则及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条文。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吴斌称,长远而言,建议将出售个人资料刑事化,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共事业监察组召集人、工联会葵青区议员梁子颖表示,现时《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缺乏刑事惩罚性,令商业机构可利用条文漏洞,透过合约的“魔鬼条文”,将市民个人资料转移甚至变卖,令市民人心惶惶。目前只有八达通被揭发曾将客户个人资料出售图利,他担心日后类似事件会越揭越多,促港府尽早检讨条例,保障市民私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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