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漫长且异常寒冷的冬天,对于房地产业而言,可能也是如此!
就在几天前,市场还能透出一丝乐观的情绪。那些乐观者认为,政府出台的调控措施并不是那么严厉,而一些开发商也公然表示,他们不会降价。他们普遍相信,房地产的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地位,会令政府投鼠忌器。
但昨天,正式印发的国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无疑显示了政府的决心。共两千余字,十一条规定的通知在提醒那些乐观者:调控真的来了,房地产业的冬天已经来临且时间会很漫长。
一如三年前,政府主导的那次房地产调控,此次政策出台仍然是密集的,由点到面,最后全面铺开。所不同的是,此次调控更显决心,调控指向也更加明确。相比较自2007年开始的那场调控,本次调控显然更具针对性,且更加合理。措辞上也少了些模棱两可。
国办在通知中措辞严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全文围绕提供有效供给和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两方面展开,其间,通知多方面的表述值得关注并令人遐想。
譬如,通知严格了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从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的标准无疑封死了商业银行放松操作的空间。出于对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抱团的防范,通知明确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认真落实差别化的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以及其他与中央调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规定。
令人遐想的是国办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这一表述。这意味着,物业税这一政策有望走上前台。
在过去的一年,房地产业气势如虹,房价走出低谷并创出历史新高。在很大程度上,房地产业在去年应对经济危机中确实发挥出了国民支柱性产业应有的作用。但正因为此,高企的房价一旦泡沫破裂,后果不堪设想。
据此,国办在通知中花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要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通知规定,要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市场”、“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凡此种种,无不揭示了政府对当前房地产中酝酿着的风险的巨大担忧。
考虑到房地产问题的复杂性,国办通知只是一个序幕。相信还会有一系列更加具体的更富有针对性的措施将会陆续出台。当然,国办通知中最后一部分的一句表述也颇有意味。“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城市要进行重点督查”,这条规定对依赖房地产拉动地方经济的地方政府而言无疑极具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