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行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对以现金奖励、赠送物品和报销费用等争揽存款行为,相关银行要立即制定措施予以整改纠正。
通知要求各银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激励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包括业务合规性、案件有效防控等因素在内的多元化考核体系;淡化单纯的规模和速度考核,防止月末、季末冲时点数;要避免将存款、贷款和发卡等考核指标与奖励简单挂钩,避免将考核指标摊派至非营销条线的员工。
通知还要求各银行认真贯彻执行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等方面规定,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相关监管要求,避免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过度竞争。对于支付房产中介营销费用的问题,各行要通过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进行协调,推进形成相关同业公约或规定。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也表示,要积极推进《上海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及其他行业规范的修订和实施,持续开展上海银行业竞争态势调查,积极推进银团贷款市场发展,制定更多符合国际惯例和上海实际的市场竞争规则。对于违反行业规范的会员行,公会将通过行业劝勉、业内通报和公开谴责等方式履行行业自律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