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应保持较高水平

2009-09-07 08:41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肖燕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5日表示,商业银行应保持高质量的资本储备,较高的资本充足率水平,以提高商业银行自身抗御风险的能力。

    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第三届中国银行家高峰论坛”上,蒋定之透露,银监会正在为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而广泛征求意见。资本充足是对银行的基本要求,银监会正在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银行交叉持有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扣减等方面进行研究。

    银监会8月下发的《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中全额扣减本行持有其他银行次级债务及混合资本债券等监管资本工具的额度。蒋定之强调,监管机构制定此规定的目的在于使商业银行保持高质量的“实实在在”的资本,增强资本约束能力。

    由于上半年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迅猛,部分银行资本充足率有所下降。他强调,资本充足率是监管非常重要的指标,巴塞尔协议第一支柱就是要求资本充足。虽然《通知》对信贷情况会有一些影响,但从根本上说对银行还是好事情。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目前中国银行业的核心资本是充足的。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上半年商业银行放款太多,把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降下来了,未来银行应更理性地管理资本扩张。(张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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