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5日北京消息 台商赵景山向我办投诉,反映其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所设公司的拆迁补偿问题。我办即转请山东省有关方面处理。山东省台办、临沂市台办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了有关情况,并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分析,提出了工作建议。为妥善解决此案,兰山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小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在各级部门的协同努力下,经协调,台资企业与有关方面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现拆迁工作已完成,台商对调处结果表示满意。(石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