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凡是涉及到台湾同胞利益的事件都要认真对待,凡是向台湾同胞做出的承诺都要认真履行。”这些科学论断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在对台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做好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纲领性文件。因此,我们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就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市台胞权益保障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互信关系,及时发现诉前问题
在台商投诉协调工作中台商既是投诉案件的提出者,又是协调工作的对象。加强与台商的沟通联系,对于我们顺利开展投诉协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与台商建立一种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的联系机制,要经常下基层走访台资企业、多与台商交流,多做协调服务工作,为台商排忧解难,做台商的“知心人”。
一是及时掌握台商在当地的生活情况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增进双方的信任感、亲近感,为做好投诉工作创造良好氛围。二是听取台商意见和建议,积极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台商意愿,努力推动台商投诉案件的解决,对一些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作好解释工作。三是及时发现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投诉。要善于从台商投诉案件的源头找问题,将关口前移,工作前置,抓早、抓细、抓住苗头及时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各种纠纷的发生。在工作中做到把调处纠纷与做台湾人民工作相结合,与涉台宣传工作相结合,从服务大局的高度深入调查、了解情况,有效遏制纠纷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充分发挥台商协会的积极作用,增强投诉协调工作的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整合行政资源,形成投诉协调工作的合力
台商投诉案件涉及到投资、贸易、金融、租赁、房地产、知识产权、劳资关系等多个方面内容。而投诉中心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裁决权,对台商的投诉案件只能局限于了解情况和行政协调。要解决台商的投诉案件就要依靠当地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有的案件还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
要建立台商投诉协调工作联动机制,整合各部门行政资源。一方面各职能部门对台商、台资企业应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向台商做好服务工作,消除不必要的误会,减少台商的投诉。另一方面投诉中心要积极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建立协调解决台商案件的协作制度,真正发挥台商投诉中心处理与协调台商投诉案件的行政协调作用。
三、打铁还需本身硬,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台商投诉协调工作水平
台商投诉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作为投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相关的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俗话说:“打铁还需本身硬”。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台商投资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为做好这项工作打好基础。
一是学习党和国家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充分认识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台商投诉协调工作。二是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学习和协调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多实践,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投诉协调水平。
四、认真受理,积极协调,慎重处理,切切实实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台商投诉协调工作,不能简单理解为,只是为台资企业和台商排忧解难,或一般的对台招商引资工作的延伸。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台商切身利益,而且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和平稳定的两岸关系的客观要求。因此,对台商投诉的每一宗案件都要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协调处理,使台商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在协调处理台商投诉案件时,重点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加大力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台商依法投资,守法经营和及时维权的意识,有效控制和减少台商投诉案件发生。第二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通过多种形式向台商普及大陆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三要以情感人。投资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密切同台商的联系,诚心诚意为台商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第四要就即处理。协调处理台商的投诉案件,要及时处理,坚持不等待、不拖延、不推诿的“三不原则”。
五、树立“涉台突发事件无小事”思想,及时主动,慎重稳妥,做好涉台突发事件工作
涉台突发事件除了具有政治性、策略性外,还具有突然性、紧急性、广泛性、敏感性的特点。涉台突发事件无小事,如果处理不当小事可能演变成大事。涉台突发事件工作处理好坏,不仅涉及到保护两岸同胞生命财产安全等正当权益,争取民心的问题,同时也涉及到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绝不能有半点马虎大意。
一是要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涉台突发事件工作重要性与特殊性。投诉中心处于涉台突发事件的第一线,要当好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在上级台办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熟悉对台政策,了解事件发生情况的优势,慎重、妥善处理各种涉台突发事件,努力变坏事为好事,变消极负面影响为积极正面影响。
二是适时设立市级涉台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协调机制。随着两岸人员交流往来的增多和交流层面的扩大,以及受“金融风暴”的影响,发生涉台突发事件的范围越来越广,处理涉台突发事件牵涉的部门也越来越多,单靠市投诉中心自己来唱“独脚戏”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必须适时建立多部门的涉台突发事件协调网络。
三是建立和完善涉台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涉及台湾同胞生命和财产损失的事件,特别是一些重大涉台突发事件,必须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掌握第一手情况,迅速向领导及上级台办报告,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