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维权“绿色通道”更宽广

时间:2010-01-19 10:51   来源:福建日报

  两年之内,两度首创。

  昨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台案件审判庭”正式成立。这是首设“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之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陆涉台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又一首创之举。

  与“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依托涉外民事审判庭不同,“涉台案件审判庭”将是一个单独建制的专门审判庭。

  当天,运作20个月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结束使命,同时撤销。作为“涉台案件审判庭”的铺路者,合议庭成立以来,有效维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形成了台商维权的“绿色通道”。新审判庭的成立,将使“绿色通道”越来越宽广。

  运作两年 成效显著

  漳州是台胞主要祖籍地,台商投资集中,在漳台胞也多。“而且台商对于大陆法律了解不多,维权能力较弱。”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贻华说,为台商创造更加良好的投资环境,正是设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的初衷之一。

  2007年7月27日,以负责涉外案件的民事审判第四庭设立为契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内龙海、漳浦、长泰等8个台商较为集中地区的基层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用于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维护台商合法权益。

  其中,中院合议庭主要受理涉台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标的在200万元以上的涉台民商事案件等;8个基层合议庭则主要受理中院集中管辖之外的涉台民商事案件。

  近两年的运作,合议庭共受理一审涉台民商事案件205件,审结160件,审结率78.05%,涉诉标的8472.18万元;审结案件中,当事人调解撤诉114件,占71.25%。

  调解优先 事前化解

  为了能让台商在较短时间内解决纠纷,避免办案时间过长带给企业的不必要损失,“合议庭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都尽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予优先。”涉台案件审判庭负责人郑通斌说,“在台商投资当地,一般当天即可立案。”

  而在具体办案过程当中,合议庭也会尽最大可能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自愿化解矛盾,达成调解。“只要调解比判决对案件双方更有利,合议庭肯定优先选择调解。为此,合议庭还有一项特别告知程序,和台商讲清调解的性质、作用,促使他们积极配合调解工作。”郑通斌说。有时候,为了调解公正高效,合议庭还会邀请专业部门共同参与。

  去年3月,因为仓库质检中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长泰县某台资食品公司对负责承建的某建筑公司提起诉讼。合议庭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根据事实情况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判决也是可以,但是由于涉及标的数额较大,又难以消除双方矛盾,判决后执行成本高、难度大,台商也未必能挽回全部损失。”郑通斌说,理想状况还是调解,让建筑公司直接对工程进行修复。几番解释之后,当事双方都表示接受调解。随后,合议庭工作人员多次前往长泰,并主动联系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共同审核双方达成的调解方案。6月,调解工作结束。建筑公司按照国家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11月底就完成了仓库的修复。“多亏合议庭的调解,问题顺利解决,我们的权益得到了很好保障,双方矛盾也消除了。”台商邹先生说。

  调解中,合议庭也经常碰到台商两岸往来频繁、参与调解时间相对较少的情况。“很多时候,即使台商就在大陆,但是由于事务繁杂也会给调解带来一定不便。”郑通斌说。如何灵活选择安排时间,成了合议庭时常考虑的问题。“节假日或工作日的间隙,安排台商参加调解相对方便些。”去年,调解漳州某台资房地产公司与厦门某房地产公司合资合同纠纷案中,合议庭就先后4次根据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在晚上、中午加班加点召集双方进行协调,最终促使当事双方握手言和。“对簿公堂并不是最好选择。”台商黄先生十分感激合议庭,“调解时间还能根据我们来定,确实难得。”

  除“面对面”调解外,合议庭还根据案情实际,采用电话联络、电子邮件等方式,协调台商意见。降低了办案成本,也为台商节约了大量时间。

  “调解也好,判决也罢,都只是矛盾发生以后采取的解决手段。”郑通斌说,“事前化解矛盾,一直是合议庭努力的方向。”为此,合议庭建立了与台企台商的沟通和联络机制。2007年7月开始,全市法院就以合议庭工作人员为骨干,对台商进行法律培训,提供法律援助;从法律角度为台企台商依法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出建议;并且根据台企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其提供所需的各类合同范本,增强台企防范风险的能力。

  此外,合议庭还主动与政法委、台办、台商协会等沟通,共同开展涉台民商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和诉前疏导工作,最大可能地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新庭成立 更加完善

  “合议庭发挥的作用毋庸置疑”,林贻华院长介绍说,“但其受理的案件仅局限在民商事方面,已经无法适应涉台案件不断增加的趋势,也满足不了台胞的多元化法律需求。”

  昨日成立的“涉台案件审判庭”,将集中受理属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及知识产权等案件,并为台商提供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审判庭的工作人员,一般具备研究生学历,熟练掌握闽南语,精通台湾风土人情和相关法律,并熟悉党和国家的对台政策。“审判庭将为广大台企、台商和台胞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司法保障,同时,涉台审判的理论研究也将进一步加强,为今后更大范围的涉台审判工作探索经验。”林贻华说。

  而在去年的《福建法院五年工作规划纲要》中也提出,加强涉台审判理论研究,进一步提升涉台审判品牌,加强涉台案件审判组织建设,探索建立涉台纠纷多元化调处机制。

  据了解,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还将在龙海、东山、芗城等地设立相应的涉台审判庭,受理一审涉台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案件。

  “漳州率先成立‘涉台案件审判庭’,将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为台企、台商营造了一个投资兴业的‘暖’环境。”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漳州市台商协会会长何希灏说,“在金融海啸的大背景下,这也是对台商共克时艰的积极帮助,会更加坚定他们的投资信心。”

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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