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高子程:
如何规范网络行为,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谈:第一个方面关于行政监管,我的建议是目前我们急需加强对于网络和行政监管的立法,或者说对于网络空间的网络行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制订相应的监督、管理、处分措施。 我们希望网络法治建设中把行政监管常规措施作为主要手段,这样的手段有可持续性,能够起到监管的作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产生震动或者更加负面的非议猜测。
第二个方面从行政处罚方面谈一谈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
目前虚拟空间实施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法已经很严厉了,最近有一些案例,社会效果比较好。咱们的立法是严厉的,但是执法水平,特别是区县一级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如果这个执法水平不当或者造成负面的影响会损害网络空间法治建设。
另外刑事处罚应该作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震慑手段,对于极端的情况必须要启动刑事处罚的程序,但是不能像行政处罚那样作为常规的手段。
第三个方面是基于前两个建议,如何使用行政监管的手段和行政处罚的手段,这两个的度如何拿捏。
我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解决这个问题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这一块中国有庞大的律师队伍,这是一块不可替代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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