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校誉,文化大学在去年10月17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日前《自由时报》以“3文大生灌醉高职女 扛回宿舍性侵”作为标题,报道文化大学宿舍惊传性侵案件新闻,并非事实,已足以让文化大学校誉受损,要求《自由时报》登报道歉。
承办检察官侦办期间,分别约谈3名男学生及女学生及相关证人说明。男女双方均坦承案发当天有发生性行为,不同于当初指证历历,她在检方调查时却改口,“当时也是一时想要”。检方无法查出被告违反女子意愿发生性行为等情事,将全案不起诉处分。
另据不起诉处分书,女方当晚和3名男大生做了4次,至少有4名观众欣赏活春宫。文化大学方面则表示,还没收到相关公文,对于全案不起诉暂不响应。(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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