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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男子涉迷奸女友 遇法官找人代班审问改判减刑

2013年01月15日 09:0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5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有性侵女友前科的吴姓男子,2年前被新女友指控下药迷奸,并且偷拍性爱光碟。吴嫌手机内还发现有两名受害女性,整个过程就宛如“李宗瑞事件”的翻版。吴男一审被重判14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诉到台湾“高等法院”。台“高院”法官林铨正却找同事代班开庭讯问,导致延押裁定被台“最高法院”撤销,吴男竟获改判6年有期徒刑且以5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

  吴姓嫌犯(35岁)在2008年因持刀威胁性侵前女友,遭判3年有期徒刑定谳。2010年10月假释出狱后另交新女友,却又被对方指控在2011年6月时,两人在西门町去KTV唱歌,吴嫌下药迷昏她,之后带回住处性侵,整个情节就宛如“李宗瑞事件”的翻版。

  女子发觉有异提分手,吴嫌竟用裸照恐吓她,被害人在同年9月向警方报案。警方在吴嫌家中找出FM2药丸,手机内还找出被害人遭迷奸的照片与影片,因此遭到收押。吴嫌一审遭重判14年,但警方发现吴嫌手机内还有两名被害女性,因此扩大侦办。

  不料案件到了台“高院”,法官林铨正在去年11月请同事王屏夏代为开庭,吴男的律师认为延押违法而提出抗告,结果台“最高法院”在1月2日撤销延押。吴嫌之后被依较轻的乘机性交罪改判6年有期徒刑,且以5万元交保。(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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