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一女服务员与酒客街头骑楼做爱 被抓后称遭性侵

2013年01月01日 14: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事发地点。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1月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基隆市一对男女去年凌晨时段在街头骑楼地板、洗手台上连续做爱两次,女子放浪呻吟声惹得路人报警检举。男子不满好事遭破坏,与警员发生拉扯,女子趁乱溜走,隔天被警方找到时却哭诉遭性侵。法官审理骑楼监视器画面,认为是你情我愿,判男子无罪。

  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50岁)去年4月23日凌晨,先在基隆一家酒坊与吴姓女服务生(30岁)饮酒,后搭出租车载吴女返家,林男“性”起,下车后将吴女扑倒在骑楼地上发生性行为,还“转战”到一旁洗手台,两次性行为共约十分钟,有路人发现报警。

  警方到达阻止,林男恼怒与警起口角并爆肢体冲突,吴女趁乱离开。警方原以妨害风化案办理,隔天寻获吴女,她却哭诉是林男在骑楼对她意图不轨,两人拉扯间她后脑撞地且酒醉无力抵抗,她还向路人大喊求救。但林男喊冤说两人同意以三千元新台币性交易,讯后被依强制性交罪送办,检察官提起公诉。

  法官指出,报案人指证没听见吴女求救及挣扎,监视器画面见两人在现场拥抱、抽烟,停留时间约二十六分钟,且两人在洗手台发生性行为时,她没抵抗还自行转身靠坐在洗手台上,任由林男抬起双腿,认为没有林男犯强制性交罪证据,判无罪。(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