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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李宗瑞不雅照片 台报社主管遭起诉

2012年12月10日 13:1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0日消息 台北地检署侦办李宗瑞涉嫌性侵偷拍女子案,其中有关台湾《中国时报》与《自由时报》涉嫌刊登性爱照片及网友散播性爱影音部分,今天侦查终结。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检署表示,因报社刊登李宗瑞性爱照片,检方将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诉《中国时报》杨姓和陈姓副总编辑、王姓主任及陈姓记者,起诉《自由时报》邓姓副总编辑、刘姓撰述委员和陈姓记者。

  此外,包括萧姓男子在内的12名网友,涉嫌散播李宗瑞性爱影音,检方将依“妨害风化罪嫌”予以缓起诉处分。(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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