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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民代提案将大陆配偶在台定居申请年限减半

2009年01月01日 14:0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两岸直接“三通”启动后,两岸人民往来日益频繁,在台大陆配偶权益备受关注。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提案取消现行团聚制度,并将大陆配偶赴台8年才能申请居留的规定缩短为4年。

  台湾地区现行条文规定,大陆人民为台湾地区人民配偶,得依规定申请进入台湾地区团聚2年、依亲居留4年、长期居留2年后,才可申请定居,意即大陆配偶赴台至少须8年才能申请定居。

  国民党籍“立委”洪秀柱、徐中雄等人拟具相关修正草案,徐中雄表示,台湾尚有9万多名大陆配偶等待定居,比起岛外配偶4年即可定居,有明显差距;大陆配偶婚后赴台生活,与台湾社会密切关连,应保障大陆配偶具有与岛外配偶相当的基本权益。

  草案取消现行条文中的团聚制度,并将依亲居留4年及长期居留2年的规定合并为4年,意即将大陆配偶赴台定居申请年限由现行的8年缩短为4年。

  另外,草案也删除现行条文中大陆配偶劳保不给付眷属伤病、死亡给付等规定;取消大陆配偶在台湾地区取得不动产的限制,但仍应适用土地相关规定。(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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