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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幸媛称台当局将修法 未来大陆配偶都可在台工作

2008年11月21日 13: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1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今天上午表示,“陆委会”将修改法令,未来大陆配偶只要是合法入台,都可以在台工作。

  据报道,赖幸媛上午接见“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新移民劳动权益促进会”成员代表时,当场宣布将修改与大陆配偶相关的法令。

 

  对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方向,赖幸媛表示,在大陆配偶非常关心的工作权部分,陆籍配偶只要是合法入境,都可以在台工作,不需要再等待两年。至于具体的做法,只要大陆配偶通过入境面谈,申请到依亲居留,凡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者,都可以在台工作,不必特别申请。这项改变后,使大陆配偶和外籍配偶在工作权方面受到同样的保障,大陆配偶不必再担心像以前一样在家吃闲饭,成为另外一半的负担。

 

  除了工作权,赖幸媛还表示,针对依亲居留、长期居留与定居配额的问题,因为有配额存在,许多大陆配偶来台超过8年还是无法取得身份证或无法和台湾伴侣团聚,“内政部”已将数额表修正为“定居不设数额”,相关办法已公告。她并说,现行规定大陆配偶至少来台8年才能设籍,且规定设籍5年后才能申请未满12岁亲生子女来台,经过13年,小孩早已超过12岁了,这是不合理的规定,“内政部”已经取消。

 

  赖幸媛指出,在有关申请定居的年限方面,修法方向是将申请定居的年限从8年改成6年。“陆委会”认为,除了工作权以外,身份证在实际生活上对大陆配偶也相当重要,因此将修法把8年的年限缩短为6年,将会使大陆配偶获得比较公平的对待。

  赖幸媛并说,“陆委会”相信社会上对大陆配偶的偏见只是少数,她期待在大陆配偶们的努力之下,能防止社会的偏见和成见集结成一股力量,如此一来,当局在修法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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