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陈水扁听到收押裁定“脸色大变”扁律师称将提抗告

2008年12月30日 08: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29日召开陈水扁更裁羁押庭,30日凌晨裁定将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针对此裁定结果,陈水扁律师表示,将再提出抗告。

  报道称,陈水扁在29日下午进入台北地方法院,经过逾10个小时的攻防辩论,听到审判长蔡守训宣布合议庭的裁定后,陈水扁脸色大变。

  郑文龙步出法庭,面对媒体的询问,转达了陈水扁对裁定结果的看法。郑文龙表示,陈水扁认为,吴淑珍早就预言他会被关,说他死定了,所以他一点也不意外。而对于这次结果大翻盘,郑文龙表示,台北地方法院在12月12日就已经公开抽出扁案的承审法官,但是台北地方法院的庭长会议却决定更换法官,违反分案规则,“司法受到干扰”,律师团将再提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则表示,根据特侦组检察官提出的事证,法官认为陈水扁虽涉及重罪,但应不至于肆无忌惮进行勾串,因此裁定羁押但不禁见。

  对于郑文龙指出,台北地院做出后案并前案、变更法官的决定已干扰司法;黄俊明说,后案并前案是台北地院协调议决的,且有相关规定,并无违反规定。

  据台媒了解,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扁家四大弊案,25日召开庭长会议后,决议依后案并前案原则,将陈水扁案并由原“公务机要费”案承审合议庭审理,合议庭成员分别为受命法官徐千惠、审判长蔡守训与陪席法官吴定亚。合议庭28日收到台湾“高等法院”裁定及案卷后,决定29日14时再度开庭审理。

  台检方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案件移审台北地方法院,但台北地院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特侦组16日提起抗告经发回更裁,台北地院18日仍裁定当庭释放。特侦组25日再提抗告,台“高院”28日发回更裁,台北地院29日重开羁押庭,30日凌晨裁定羁押陈水扁。(章潘)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