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昨天在台北地方法院羁押更裁庭上坦承,关于“机密外交”部分,他当初没有对“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说实话,他感到非常抱歉。
报道称,在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召开的陈水扁羁押更裁庭上,审判长蔡守训质疑陈水扁是否将“公务机要费”用于“南线项目”?陈水扁表示,没有“南线项目”,而是用在“J案”,“甲君”(龚金源)也没有收受工作费用。蔡守训追问陈水扁当初是否是对陈瑞仁做假的陈述?陈水扁坦承,是为了配合当初另一被告李碧君。
陈水扁强调,他原本可以依“刑事豁免权”来拒绝陈瑞仁的调查,但是他还是接受调查,不过对于“机密外交”部分能不讲就不讲,他也是因为李碧君协助“外交”工作的困难,同时为保护“J案”不曝光,为确保“国家法益”而牺牲了个人法益不得不这样做,对于没有说实话,他感到非常抱歉。
此外,蔡守训也质疑陈水扁在去年9月间将相关资料列为机密,是干扰法院的司法权。陈水扁答辩表示,他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是经过律师团与当时幕僚的建议,参酌“大法官释字627号解释”,才认为可以将相关物证列为机密,且“公务机要费”重要的不是发票本身,而是发票背后所代表的情资,因此一并连发票都列为“机密”。
陈水扁说,如果没有“释字627号解释”,相信没有人敢做这样的建议。蔡守训追问是谁给的建议,陈水扁表示,他是透过幕僚得知律师团的建议,没有参与律师会议,不知道实际建议的律师是谁。
另据台湾媒体报道,前年台“最高检察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调查吴淑珍等人涉公务机要费案时,陈水扁曾提出6项“机密外交”工作,包括推动“南线专案”等。但其中只有两项被查证属实,其它都是假的或是未使用公务机要费支付,尤其“南线专案”更被陈瑞仁斥为“虚构外交”。
当时陈水扁向陈瑞仁说,2003年间支付“甲君”(龚金源)600万元公务机要费,从事“秘密外交”工作,由前陈水扁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分三次把钱交给甲君。但陈瑞仁查出,龚金源当时不在岛内,且龚金源本人也否认此事。(章潘)
相关资料:
台检方侦查陈水扁所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时,出现了所谓的“南线项目”,当时陈水扁办公室的消息人士指出,这是负责台湾对澳洲的所谓“外交工作”,但后来陈水扁坦承,这是为了掩护其他所谓“秘密外交工作”说出的“善意”谎言。
[ 责任编辑:张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