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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发放消费券资格再放宽 明年3月底前出生都可领

2008年12月05日 06: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5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天邀集朝野协商,再放宽消费券领取资格,初步决定放宽到明年3月底前出生设有户籍的台湾民众都可领取,消费券使用时间到明年9月底。

  据报道,昨天的协商结论,将送今天由“立法院长”王金平召集的朝野党团协商会议确认;如无意外,“立法院”将在今天完成消费券条例三读程序。

  除了再放宽消费券领取人资格到明年3月底前出生设有户籍的台湾民众。

  此外,“行政院”版规范消费券使用范围未包括捐赠,昨天的朝野协商时,在条文中明订可以捐赠给符合公益募款办法的公益团体。(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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