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台湾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因为“前台北市长特别费案”而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刘承武表示,虽然余文声请非常上诉,但检方初步认为他并不符合条件,所以仍然决定6月13号上午10点传唤余文到案入监服刑。
报道称,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因为涉嫌以不实发票核销“特别费”,被法院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由于并没有宣告缓刑,余文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心情沉重,表示自己已经被记过免职,“法律”为何不愿给他自新的机会,一定要他入监服刑。
对此,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刘承武表示,虽然余文声请非常上诉,但依照台湾地区有关规定,除非有心神丧失、怀孕、生产或者是有生命危险的情况,才能够暂缓入监服刑。从目前看来,余文都不符合这些条件,所以仍然决定6月13号上午10点传唤余文到案入监服刑。
据台媒了解,余文是“前台北市长特别费案”唯一被判刑的人,而且雪上加霜的是,台湾检方在判决书中发现,余文还有以他人5张发票核销市长单据的“特别费”,又再涉及“伪造文书”,“准渎职罪”和“公职人员登载不实”等3项罪名,已经签分被告另行侦办。(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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