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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机要费证物发还案”更裁完成分案程序

2007年12月27日 16:46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声请返还“机要费扣押物案”,今年12月中台湾“最高法院”发回更裁后,最近已完成分案,将由特别合议庭负责审理。

  陈水扁向法院声请返还“机要费案”扣押物,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0月初裁定拒绝返还,陈水扁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10月底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陈水扁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于12月14日撤销原裁定,将全案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裁。

  报道称,台湾“高等法院”发言人温耀源今天表示,“高院”在收到“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的卷宗后立即进行秘密分案。按照程序,先前负责审理过的合议庭必须回避,因此从剩下7个特别合议庭中选出一个负责审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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