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机要费”案扁提抗告 台“高等法院”完成分案

2007年10月18日 07: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公务机要费案”,拒绝返还陈水扁核定为“绝对机密”的证物,陈水扁委任律师日前汇整5大理由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昨日公开抽签完成分案程序。

  台“高院”强调,为了给予承审特别合议庭独立审判空间,避免任何干扰,该院不公布承办法官姓名,但特别合议庭若另有决定,依其决定。

  台“高院”某资深法官私下指出,本案是“大法官”作出“释字六二七号”解释之后的首宗特别合议庭审理案例,因无前例可援,加上并无特别急迫情形,因此,恐怕必须进行一周以上的研究、审议才能作出裁定。 (云鹏)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田云鹏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