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台东县一箱型车驾驶林姓男子(66岁), 2010年12月不慎在台九线鹿鸣桥上,辗过因车祸倒地的陈姓男子(39岁),且将他拖行了300米,造成死者内脏破裂。检方依过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嫌将林男起诉,但法官认为陈男应在遭辗之前就已死亡,故判林男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据报道,2010年12月2日,货车司机陈男在行经台九线鹿鸣桥时,不慎因雨打滑自撞护栏,弹飞出车外10多米到对向车道后被林男撞上。林男将陈男辗过并拖行了300米甩出路面,当警方循线找到林男时,发现车轮下方卡有死者血肉。
据警方调查,林男酒测值为0.25毫克,未达违反公共安全程度。林男称自己有白内障,且案发当日下雨、视线不佳,他看见有东西飞过来,以为是箱子或旁边施工警示的假人,就没停车继续开。
台东地检署检察官依过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嫌将林男起诉,但经法医鉴定结果,陈男死因为头颈骨折、颅内出血,极有可能在第一次撞击时就已死亡。法官再比对警方交通事故图等资料,发现林辗过的撞击点没有大量血液喷洒,故判断陈在遭辗前就已死亡。经过15个月的诉讼,林男获判无罪,检察官目前也未另行起诉。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