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被控二次金改案,陈水扁儿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被检方依洗钱罪起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判决陈致中1年徒刑,并科罚金400万元(新台币,下同);黄睿靓6个月徒刑,并科罚金200万元。
据报道,台特侦组在2009年12月以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金控并购案,向国泰、元大两家金控索贿6亿多元,起诉陈水扁、吴淑珍贪污;国泰世华副董事长蔡镇宇、元大马家,以及陈水扁家子女陈幸妤、陈致中、黄睿靓夫妇,被检察官认为协助陈水扁家隐匿贪污所得,遭依洗钱罪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11月5日一审宣判,合议庭认为,金控合并并非陈水扁职权,金控业者付给陈水扁家的6亿多元,与陈水扁职务行为没有对价关系,判陈水扁、吴淑珍及所有被告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分别判决陈致中1年徒刑,并科罚金400万元;黄睿靓6个月徒刑,并科罚金200万元。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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