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4日为金改案出庭时指出,吴淑珍寄放在他家的现钞很脏、很臭,有的还发霉,担心污染储藏室中的画作,才将其中4亿多元(新台币,下同)存入人头账户。
据报道,台湾检方2009年12月起诉台湾地区二次金改案,指控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金控并购向元大、国泰索贿,并指示前元大证券董事杜丽萍、吴淑珍胞兄吴景茂、陈俊英夫妇等人将贿款7.4亿搬到元大马家藏匿,吴淑珍并利用子、女人头将款项汇到海外或购屋,涉嫌洗钱。
台湾“高院”合议庭4日传讯涉洗钱的被告开辩论庭,包括陈水扁儿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女儿陈幸妤都出庭,全部被告均否认洗钱。
审判长当庭问马维建,为何当初吴淑珍托人将7.4亿搬到马家,马维建却将钱存入人头账户?马维建解释,他当天发现吴淑珍寄放的东西是钱,压力很大,隔天请杜丽萍转告珍把钱搬走,却一直没得到回音。
马维建说,吴淑珍的钱多是旧钞,很脏、很臭,有的还发霉,像是市场卖鱼、卖肉的钱,他担心脏钱污染他储藏室的画作,才托人将钱先存到人头账户,存钱时对方还因钱太臭,问他钱从哪来。
陈致中则说,开户及在银行设立信托,都是遵照母亲指示,他猜测应该是为了投资理财。他说,吴淑珍花钱在美国买房子,是为他赴美就读博士班,在学校附近买房;至于吴淑珍在曼哈顿购屋,则是为了投资之用。他说,如果知道这是犯罪所得,就不会帮吴淑珍开户,“否则不是惹祸上身?”
黄睿靓也主张自己不清楚款项流动,她说,吴淑珍很防她,还说过“媳妇跟女儿不同”,要她不要管太多;她说,做为一个媳妇很辛苦,都要依照婆婆意思做事,吴淑珍要她签文件她就签,如果因服从婆婆的意思无端牵拖卷入官司,她感到委屈。
陈幸妤则说,不知道吴淑珍以人头购买宝来花园广场的两户豪宅,她一直以为房子是租的。她说,租约是吴淑珍给她签的,每月16万元的租金,都是婆婆从先生赵建铭的户头汇出,且吴淑珍和她第一次去看房子,连房子在哪都不知道,还拿地图找了好久,进去时屋内都已装潢好,过几天就搬进去了,如果房子是买的,怎么会事先没看过?
由于前国扬实业负责人侯西峰曾在庭中指出,陈幸妤曾看过房屋,陈幸妤解释,当天是与赵建铭带小孩去阳明山玩,顺路去看,不是刻意前往看屋。(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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