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1日,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二次金改、陈水扁家族洗钱案辩论终结,全案定于10月13日宣判。
据报道,台湾检方特侦组于2009年12月24日侦结二次金改和陈水扁家族洗钱案,指控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利用并购金控向企业索贿,另指控两人利用他人账户,将公务费和龙潭购地的不法所得洗钱到海外,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吴淑珍,以及多名企业高层。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时,判所有被告无罪。
案件上诉“高院”后,“高院”合议庭今天开最后一次辩论庭,传讯开发金前总经理辜仲莹、财务长邱德馨,前台湾交通银行董事长郑深池及前陈水扁办公室资政吴澧培出庭,4人仍否认犯罪,也否认帮扁家洗钱。(中国台湾网 吴斌)
[责任编辑: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