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道,台湾桃园县牙医公会张姓副理事长,2008年与某岛外商业银行主管妻子通奸,产下1女,遭对方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17日判张姓牙医师与银行主管前妻连带赔偿60万元(新台币,下同)。
根据法院判决,王姓银行主管由于工作关系,长年旅居海外,与妻子聚少离多;2008年6月间,王姓银行主管的妻子瞒着丈夫与张姓牙医师交往,并与张姓牙医师在桃园的住处发生关系,因此怀孕。
报道说,女方在同年7月以激烈方式与先生离婚,但王姓银行主管隔年3月间得知前妻产下1女,因而向法院提起“否认子女”之诉。经由法院审理,才得知前妻与张姓牙医之间的奸情,愤而对2人提出刑、民事官司。
法官认定,通奸的2人确实侵害王姓银行主管权益,审酌双方身份地位后,判决2 人须连带赔偿王姓银行主管60万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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