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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一轮奸案变通奸 189名政法人员已受处 

时间:2010-06-08 09:57   来源:新京报

  5月19日,山西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开庭,4名警察、1名检察人员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而受审。当地政法委书记表示希望此案能警示其他警员。记者 吴伟 摄

  5月19日上午,山西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刑事主审判庭,4名警察、1名检察人员进入被告席,他们涉嫌在一起轮奸案中徇私枉法、滥用职权。

  此案在运城政法界受到关注。有干警透露,若平时,此类案件也许不算个事。但没想到这次检察院会提请公诉。

  运城市政法委书记崔克信并不讳言,欲借此案警示当地的政法人员。他说:“很多干警不是不懂得法律政策,而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

  两份前后矛盾的供词

  去年9月29日,三名青年将女子谢某灌醉后轮奸。谢某于10月1日报案。当天,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马典军、张有福被抓捕归案,一名逃脱。

  卷宗显示,一名嫌疑人家属在受害人报案后,曾想私了,便联系运城市公安局民警郭开管。郭又找到在运城市检察院工作的陈勤章,疏通办案人员,让谢某又给警方写了一份证明,称其同意与三人发生性关系。

  随后,办案人员将谢某原口供和后来的证明都递交给盐湖区检察院。盐湖区检察院核查笔录发现事实前后矛盾,经侦查,相关办案民警、说情者相继落马。

  今年2月22日,盐湖区法院对强奸案进行判决,被告人马典军、张有福强奸罪名成立,并根据轮奸情节,分别被判处11年、10年有期徒刑。

  5月19日,盐湖区法院开始审理了徇私枉法案,4名涉案警察和1名检察人员受审。

  “杀鸡儆猴”400公检法旁听

  5月19日,“说情团”案开庭时,有近400名运城市公检法部门及各单位干部旁听庭审。有警察称,他们接到运城市政法委通知,政法系统中层以上干部、纪检书记等必须旁听此案。庭审时,有人窃窃私语:“这是在杀鸡给猴看”。

  5月27日,运城市政法委书记崔克信接受记者采访,他不否认此案具有警示作用。他表示,出现这样的现象说明当地某些政法人员“胆子大,法律意识薄弱,好结伙”。

  崔克信说,这种现象得以存在,也和“与司法内部查处不力有直接关系”。

  189名政法人员已受处

  5月27日下午,崔克信告诉记者,公安部已下发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简称《条令》)》,并与6月1日起施行。《条令》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同时,法院和检察院也有新的相关条令。

  崔克信说,运城市政法委正根据相关《条令》,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目前,第一批已查处政法人员违法违规案件130起,处理189人。第二批还有近100个案子。

  案情

  轮奸

  谢某被三人轮奸,索要好处未果后报案。警方将两人抓获。一人逃脱。

  说情

  施害人家属托人找到办案警员要求此案缓办;又找到与谢某相熟的民警要求与谢私了。

  协议

  谢某在他们的说情下,同意改写供词,证明自己愿与三人发生性关系,并获取3万元。

  败露

  政法系统正实行自查自纠,该案败露,4名涉案警员与一名检察人员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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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金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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