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的一名廖姓男子,和同事陈女发生婚外情,廖并以手机拍摄陈女出浴画面与两人做爱过程;后来偷拍画面遭廖男妻子发现,廖妻复制后到法院提告。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根据了解,廖男和陈女为同事,08年4月两人到彰化投宿,廖以手机拍摄陈女出浴画面及两人做爱过程;陈女当时发现廖男在偷拍时,相当生气并加以拒绝,但廖男还是拍摄下来,事后对陈女谎称没有拍成。
08年廖男外出时忘记带手机,他的妻子查看手机并发现有两段影片,其丈夫婚外情才因而曝光;廖妻复制档案后,到法院提起告诉。法官审理认为,影片中陈女虽表示拒绝被拍,但并不是廖妻所偷拍,因此认定影片有证据能力,判处陈女有期徒刑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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