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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陈致中获刑恐影响其参选民代

时间:2011-10-14 11: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0月14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日前,陈致中因帮其父母陈水扁、吴淑珍涉贪作伪证,被判刑3月定谳,丧失高雄市议员职务,13日,“二次金改”案二审,陈致中被检方依洗钱罪起诉,逆转改判1年、并科40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金,恐使其参选民代出现阻碍。台湾选务部门法制组组长赖锦珖表示,若陈致中在11月25日登记参选民代截止日前,或明年1月3日选务部门公告候选人之后被判决定谳,将丧失参选资格。

  据报道,陈致中与妻子黄睿靓共被起诉两件洗钱案,分为“公务费”等三案衍生的洗钱案,以及“二次金改”弊案衍生的洗钱案。陈致中夫妇在前一案先各被重判2年半与1年8月,之后越判越轻,更一审改判各1年2月与1年,黄睿靓还获缓刑4年。“二次金改”弊案衍生的洗钱案,陈致中夫妇从一审均无罪、二审改判各1年与6月,并科400万元与200万元罚金,且都无缓刑。

  报道称,陈致中夫妇被起诉在“二次金改”弊案中涉嫌成立海外空壳公司助陈水扁洗钱,2人均强硬否认,还声请与陈水扁夫妇对质,强调不清楚父母交付的巨款来源,并无帮助洗钱意图。台高等法院一审认同2人说法,均判无罪,但二审改认定陈致中在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眼见父母存放巨款,显然超出历年任职所得,可预见可能含有重大犯罪所得,却协助将巨款汇往海外洗钱。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综合陈致中夫妇所涉两件洗钱案,指出2人从侦查中自白、一审声请认罪协商到获判无罪后改口否认犯行,此为其诉讼权行使。虽没明讲陈致中“知法玩法”,但弦外之音、不言可喻。(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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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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