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妻子吴淑珍今天在金改案二审遭判11年。判决指出,元大并复华金期间,吴淑珍向前元大证董事杜丽萍以手势比2,杜丽萍问吴淑珍是否代表2亿元(新台币,下同),吴淑珍就笑了,元大马家怒批敲竹杠。
据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遭控利用国泰并世华、元大并复华金收贿,另将款项以洗钱方式隐匿不法款项,法院一审判所有被告无罪,台“高院”合议庭今天逆转,改判陈水扁18年、吴淑珍11年。
根据台湾“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元大金控于2004年为阻挡前开发金总经理辜仲莹购买中投以取得整并复华金,假借捐助政治献金,透过杜丽萍于2004年11月前往陈水扁办公室办理外汇时,告诉吴淑珍,元大马家已在市场上买到多数复华金控股票,想要有所表示,探询吴淑珍该捐助多少金额?
判决指出,吴淑珍明白杜丽萍的意思,只以手势比2,杜丽萍听吴淑珍先前谈论相关话题,都是“亿来亿去”,便开口问吴淑珍是否要2亿元,吴淑珍听了就笑了,回答“元大在市场上买复华金控,会尽量帮忙”。
杜丽萍回到马家,将吴淑珍的意思转达给元大集团创办人马志玲、马维辰、马维建父子后,3人脱口而出“这简直在敲竹杠”,并愤怒表示“为何台湾的企业家这么可怜”,但3人协商后,仍请杜丽萍转达吴淑珍,表示愿意给款。
元大马家于一周后,透过杜丽萍找人拿7、8个水果箱,装入2亿元现金,送给吴淑珍,吴淑珍再告知陈水扁,协助元大顺利与复华金整并。
国泰并世华的部分,判决书指出,陈水扁于2002年5月接见时任陈水扁当局财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李庸三及国泰金控蔡宏图、蔡镇宇,间接表达支持国泰金控与世华银行合并之意。陈水扁指示当时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马永成劝富邦金控退出争夺合并世华银行。富邦蔡家均感愤怒,认为陈水扁不应介入金融合并商业行为。
判决书指出,在国泰完成并购世华银行后,陈水扁即于2002年9到10月间、2003年10月,以及2004年9到10月间,3度以选举需款为由,向蔡宏图索款,前后收受3亿元贿赂。陈水扁2005年间再欲索款时,蔡宏图已不愿再付,双方关系于是渐行渐远,终致不相往来。(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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