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止厂商投机贪婪,祭出重刑重罚以惩其恶行,当然是必要手段。但无论如何,严刑峻罚只能用在“事后”的惩奸除恶、以儆效尤;而一个贤能有效的当局,则必须将更多力气用在“事前”的防微杜渐、摘奸发伏,透过行政体系的管理侦察、部门间的通报勾稽、再加上科学检验的法眼,将行政部门的力量集合成一张疏而不漏的防御网。如此,至少可在个别厂商掺伪造劣之时即将其破获,避免衍生为牵连影响千百家厂商的“系统性危机”,危害整个社会。
观察最近几次食安事件,可以看到行政管理上确实存在许多疏漏的环节,亟待修补。第一,明知坊间餐厅及小吃店有大量废油产生,却从未加以管理。这次查获顶新正义油厂的黑心油,就是台南小吃摊商自行追踪“小蜜蜂”兜售的无牌炸油,而揭发其间多层次的转销;郭烈成地下工厂的馊水油,亦来自类似的管道。这些易于流散的废油和馊水源头,台当局必须设法建立收集及列管制度,并对回收业者进行流向和流量追踪,一则帮餐厅小店解决回收问题,二则避免馊水油流入食用市场。
第二,加强源头检验,并溯源比对原料及货品的进出,往往即是窥知厂商是否造假的源头。稍早强冠和正义油品混用自香港、越南进口的饲料油,昨天南侨食品也被查获进口工业牛油等,是否报关之误有待查证。足见,源头管道是发现食品厂生产机密的有效线索,这也就是义美建议的“溯源与分流”。食品卫生部门和海关、财税、及工业部门应该建立数据分享管道,禁止生产饲料的工厂同时生产食品,使饲料原料不致流至食品;如此,生产信息的透明度越高,业者藏污纳垢的空间就越小。
[ 责任编辑:何建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