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儿童溺水,是校车之祸吗?

时间:2012-12-27 14:54   来源:中国台湾网

  近两天,江西贵溪校车落水的报道引我思考,这贵溪儿童溺水,是校车之祸吗?

  先说事故原因,如果是正规的校车遇到这样的状况,冲入同样的池塘中,那十一名孩子会有活的希望吗?显然,即便是正规校车(就算购买的是美国那样的黄色大块头的校车),跌入三米多深的池塘中,特别是在冬季这么冷的天气里,惨状还是会发生……我个人以为问题应该不在是什么样的校车上,而在是什么样的人开车!

  说到幼儿园无照经营,这原本与儿童溺水事件没直接关系。它的存在,特别是周围许多家长愿将孩子送入这样的幼儿园,而不是送入有照的其它幼儿园,其本身证明了那句古话:能存在,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贵溪校车落水而关闭周围众多的“无照幼儿园”,试问,这样的做法是不是一刀切的做法?那些在周边无照幼儿园上学的孩子的上学问题,当地政府有想到和解决吗?

  再说处罚当地的主要领导,部门领导等一杆子人,这样简单教条的处理方法,能解决问题吗?能宽慰受害家属的心吗?好好想想我们国家各地的“校车车祸”一起接一起,其真正的原因,屡禁不绝的原因,是这些主要领导人的渎职所为吗?如果他们不渎职,这样的惨状就不会发生了吗?

  听众人指责幼儿园那对夫妇,指责当地教育局及镇政府不作为……实情真的如此吗?我以为问题的症结不在那对夫妇无照办了那么一个幼儿园。也不在当地政府、教育局、镇政府排查不利,渎职违规违纪。要追究,最该追究的,是我们国家的政策(特别是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政策)存有问题,亟待改进。制定政策之人不熟悉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不了解那些无照幼儿园存在的合理性,更不了解上面的政策为什么执行那么难!每每遇到“惨案”就将责任推向“一线”,推向那些做实事之人身上,一次次重复“干的不如说的”,“干的越多,问题越多”,干的还不如不干,不干更不如会说,这,怎么不会让惨案一而再地发生?

  写到这,如何解决校车问题,如何解决孩子们上学途中的安全问题及规范农村及偏远山区校舍问题,我以为邓小平说的那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最准确,最可行。一、校车,各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应指派专职司机,而不是身兼数职的其它人员;二、路线,应避开危险路段,亦或在危险路段上设警示、防护栏……当然,这里的费用应该由政府出,而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三、幼儿园的选址与规模,即便是无照经营,像贵溪出事的这所幼儿园,如果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地政府(特别是教育局)就要帮其完善硬件及师资,促其达标,成为有照经营的“正规幼儿园”;四、监管,通常意义上的监管,各级政府及执法部门都只是监,而疏于管;监也只是罚款了事,而并没真正意义上的解决疏漏,管理到位。只有当管理到位,各级政府亲自参与管理,监管才能真正成为监管;校车事故才有可能减少、杜绝!是否,还请诸位评说!

  由此可见,多地孩子上学途中的死亡非校车之祸,而是人为所祸。一味地换高档校车并不是解决问题之本,而只是纸上谈兵,官僚作风!遇事如果总这样八股文,想当然,久而久之,悲剧还会发生——而政府及媒体的公信力,也将如贵溪校车那样跌入水中,惨不忍睹! (中国台湾网网友 单福山)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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