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运营商向微信收费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工信部正在协调此事,但不会大幅收费。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表示,违背经济规律做事都是难以长远的,今天的免费是为了明天的收费。(4月1日《新京报》)
不可否认,网络时代的确不应该是免费时代,网络服务和网络产品收费并非不可,微博收费、微信收费也不是不行。但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向微信用户收费就没有任何合理性,这样的微信收费实质上完全是垄断地位下的一种明抢行为。
如果说提供微信服务的腾讯公司向微信用户收费,作为微信用户的笔者可以理解,毕竟腾讯公司为我们用户提供了服务,那么就有权收费。而且腾讯公司不管是开发微信业务,还是维护微信业务,都投入不小的成本,有收费的合理性。然而,移动通信运营商对于我们广大微信用户来说,并没有提供任何额外的服务,他们所提供的网络服务,虽然也有网络建设成本和维护成本,但是我们用户在使用微信业务时已经向移动通信运营商支付了非常昂贵的流量费。换言之,微信并非免费服务,在已经向运营商缴费的情况下,运营商还对我们微信用户收费,很显然就是重复收费,失去了收费的合理性。更何况在有收费合理的腾讯公司没有收费、没有任何盈利的情况下,而没有收费合理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提出收费要求,不能不说这让人有一种明抢的感觉。
再者,用户用手机玩微信,和用手机登陆QQ等聊天软件,以及上网站浏览新闻之间并没有本质性区别,移动通信运营商在提供微信服务方面也没有比提供手机上网服务多出其他任何额外的服务。换言之,按照微信要收费的逻辑,那么手机上网是不是也得额外收费?实际上移动通信运营商提出微信收费的真实理由,地球人都知道,那就是微信抢占和挤压了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手机短信和手机彩信业务和市场份额,行政权力支撑下的垄断国企竞争不过私营企业。
事实上如果真如移动通信运营商所言,他们在微信业务上提供的技术服务没有得到回报,存在亏损情况。那么就请满足广大老百姓一直的呼吁和要求,详细公开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微信等服务上提供的网络服务成本,以及收取流量费的标准依据,让公众看看究竟是亏损了,还是对于目前的盈利现状不满意。否则,说一千,道一万都改变不了公众的基本看法。
总之,在广大用户无法理解和支持微信收费的背景下,工信部以及移动通信运营商强制推行微信收费,结果不是逼迫一些用户离开微信,就是进一步激起老百姓对工信部和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不满情绪和以及损害他们的公信力。(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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