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收费,说容易做起来难
网络音乐告别免费时代,这个日子不会太远了。3月19日,在第13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启动发布会上,担任盛典评委会主席的高晓松爆料称,7月1日后中国音乐产业将进入全面正版化的时代,网络音乐将开始收费。(3月21日《现代金报》)
中国音乐人的确是很辛苦,能出现在大家视线里且被叫的出名字的歌手仅是少数,更多数人在背后辛苦执着的写歌唱歌,但就国内音乐收益市场成了无主之地的窘境来看,注定这是条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的道路,而中国音乐人无需自己吐槽,外界就已经知晓做音乐是如何游走在快乐和痛苦之间的事。
3月19日高晓松关于“网络音乐”收费的一席话,恐怕还不是音乐界之春。因为纵观国内音乐市场来看,可以用积重难返来形容。现在还活跃在舞台上的歌星,试问哪个是靠唱片收入吃饭的?很多歌手为了打响知名度,甚至都默许了盗版作品的“信手拈来”,然而通过广告代言、演唱会等附带模式来维持生计,这种主次颠倒的乱象不是没有受到过整治,曾经的卡拉OK版权收费就施行过,多年过去了结果如何,恐怕大家都心知肚明。
之所以步子难迈,无非就是免费的午餐都已经吃了很多年了,突然间说要埋单,大众都有点转换不过来。听说过手机铃声、彩铃收费的,但是如果对象换成是音乐本身的话,那市场反应基本上是不敢苟同。不说别人,笔者至2000年上网至今,就从没有付过一分钱网络音乐费,且不说自身觉悟如何,就根本压根没人找你收过钱。各大网站都很厚道的、甚至是相当热情的弹出不少歌曲的网页链接,怂恿你去欣赏,从而赚取一进一出的点击量,每次碰到这样的情况笔者还甚为不悦,如今听说风向要变,但窃不以为然。
客观的说网络音乐收费,不仅要版权法等硬件基础,更重要的是一个音乐汇总平台的软件载体。国外比较成熟的音乐模式是在数字音乐方面有一套管理系统,任何下载、点唱都可以通过网络连接到云端服务系统,而最后用数据来为音乐人和渠道商进行利润分成。国内要发展到这步,恐怕还只能在观望中。但是音乐人小柯所说的由音乐网站支付版权费,同时通过网友下载带动广告来平衡支出,这比较符合国内流行的网站进行模式。如果单一就靠音乐公司和歌手来承担音乐贩售,不仅专业不对口,而且耗费大量的心神,而如果能和网站达成双赢模式的话,也许会事半功倍。
但有组数据恐怕很是“触目惊心”,目前已经在操作的互联网渠道商和音乐人的分账比例是98:2,音乐版权方处于绝对的劣势;而在电信运营商方面,音乐人同样占不到便宜。如果把音乐劳动者一直压指在弱势地位的话,恐怕即便版权正规化,也提不起相关从业者的热情。
中国音乐盈利化道路虽然崎岖,但终究是有所期待。而最重要的消费者的态度,才是整个变革的重中之重。对于吃惯了大锅饭的听者来说,是灵魂深处是抵制掏腰包的,但如果过多的用素质、觉悟等字眼去裹挟民意,恐怕也只能是操之过急。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吧。 (中国台湾网网友 谢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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