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钱 、还钱,职责所在

时间:2013-02-15 19:51   来源:中国台湾网

  2月2日,带领200余名农民工在赣州务工的郑某,从铁路民警手中,领回了他几天前乘坐火车时遗失的200余名农民工一年的辛苦钱——200余万元工资卡,沉重郁闷的心情终于得以释解。(中国青年网  2月11日)

  前段时间分别发生在上海街头和石家庄路上的捡钱事件仍让笔者记忆犹新,不禁自问要是自己处在相同的环境下会如何做出选择?

  “有人丢了钱,有人捡了钱,有人还了钱,有人捐了钱。这件事可能发生在东北、华南、上海、北京……没有哪个地方的人生来就是活雷锋,也没有哪个地方的人就一定素质差。”笔者认为这句话说的在理,人性本恶,每个人天生倾向于自私。在闪耀的聚光灯下,人人都可以成为明星,而在没有监督的诱惑时,人的欲望就会无节制的扩张,因为所有人都有薄弱点,光靠良心、道德是起不到长久的约束作用。

  同样是捡钱,同样是还钱,铁路职工捡钱不论金额大小如数奉还感动旅客的新闻达到数以万计。每次丢失物品或金钱的旅客不一样,每次提供帮助的铁路职工不一样,但服务的标准是一样的,因为每个铁路人的职责就是:“保护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群众满意的服务”。

  “拾金不昧”是良心所向,更是职责所在。所以,铁路民警王晓东和列车员按失主提供的线索清查全列卧铺车厢找到旅客遗失的200余万元工资卡和钱包后,为了不耽误民工工资发放,乘警支队于当天派2名民警赶赴赣州,专程为农民工送还工资卡。由此就更能理解2月7日新华网报道的:《江西:冒雨捡钱铁路民警走红 乘客携万元现金 上厕所时不慎掉出列车》,为什么铁路民警们会冒雨一边提防着过往列车走了4公里,一边听着对讲机的信息搜寻从列车上散落下的10000万,最终将搜回的9800元现金交给失主。

  诚然,一个人的行为并不能成为一个群体的标签,但是一个群体在遇上同一件事时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同一种做法,这种企业文化的建设值得我们学习和称赞。

  个人恪守职责的一小步,推动的却是企业的一大步。内心揣满阳光,才能把温暖传递到身边的每一个人心中, 所有对他人的美好寄予应从自身做起。(中国台湾网网友:林珍妮)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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