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3-02-06 16: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不同的人看这“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全文,定会站自己的角度解读、理解、企盼、质疑……撇去赞美的言语不说,我想将我的狐疑说出来,与诸位一起精益求精地向制定这项政策的相关部门谏言如下:

  一、时间点上,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不是有点长了点,没法责任到人?狐疑一:现如今的干部任期是每四年一届,可连任一届,时间最长八年。如果制定这项政策的领导任期内无法实现这样的承诺,是不是说了等于没说?是不是在给下一任布置任务,将球踢给了下一任?

  二、增长数上,查了下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397983亿元,约合6.04万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919元。再查刚刚过去的2012年,据国家统计局1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6959元,与2010年相比,已经增长了7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74.76%;狐疑二:即便百姓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存有质疑,这增长速度如果继续下去,2020年仅仅只是翻一番,这“分配制度改革”是不是太不严谨,过于保守?

  三、最低工资标准,意见中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以我所在城市2012年1240元最低工资标准为例,若占当年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那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应该就是3100元(这数2012年应该是没达到)。狐疑三:2015年是否达到我不敢保证,但即便达到,这最低工资标准是增长了还是停滞了,亦或倒退?我满狐疑。更何况这增长的钱与物价上涨间的关系,万万别涨的钱跑不赢CPI。

  四、基本工资,从大面上说,我们国家的基本工资除利益集团“高薪养廉”外,差别不是很大。大的是灰色收入及各种单位补贴。意见中只是强调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而没对年薪制、灰色收入及单位补贴加以限制(我说的是具体的限制),自然无法彻底地改变现有的各自为政的“工资制度”。狐疑四:所谓的“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若没具体的数字,我质疑它会是文字上的官腔,官话,无法落实的又一“红头文件”。而这样的文件近几年是不是越来越多,让百姓见此类文件除了无感,还是无感?!

  当然,我不否认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好的。若能完善其中的不足,实实在在地为百姓着想,替百姓办事,增加百姓的福利保障,相关部门就应该及早地出台“国民待遇”给全国的百姓,将住房、看病、就业、上学包括其中,让全国的百姓真正地享受国民待遇,分得改革开放的红利;让所有的中国人都能体会到藏富于民,荷包中的钱不再是买房的钱、看病的钱、孩子上学的学费钱及就业、遇事送红包的钱……  (中国台湾网网友 单福山)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