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请脱下“国”字号的外衣

时间:2012-10-17 13: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因注册“国酒茅台”商标而招惹众怒的贵州茅台,今天又与不合格产品联系在一起,陷入了产品不合格的“质量门”。暂不说酒企与业内人士的反对,频频爆发的质量问题或将成为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绊脚石”。(10月16日 《证券日报》)

  正值国酒茅台商标距公示期大限仅剩5天时间,媒体报道值得关注。“一个企业的行为伤害了整个行业。”“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步审查的消息立刻引来五粮液、山西汾酒、西凤等同行的抗议。记者了解到,从8月6日起,汾酒、杜康已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局递交了商标异议申请书。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茅台产品4年3次检测不合格,而最近一次则是由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集团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不规范问题,被认定为“不合格”。2008年,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也曾出现在深圳公布的酒类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名单中,抽检发现,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总酯,同样低于相关国家标准。2009年12月,深圳市第三季度酒类抽检报告中公布,茅台集团生产的茅乡特制酒被检出总酯不达标。

  不过在广大公众看来,茅台申请国字头的商标,反对的多是酒企与业内人士,和广大民众的距离相去甚远,对于茅台酒,民众历来的认知,这就是高消费领域的事,而近年来茅台酒离公众越来越远,这更是不真的事实,或许,民众多抱有看戏的心态,狗咬狗一嘴毛,昂贵的茅台原来也频频出现质量问题,我等贱民们看来,虽然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嫌疑,然,茅台也不过尔尔已在公众心中留下深深的印记。

  笔者的城市街道有这样的一个神经病患者,每天举着个红旗在大街小巷呼叫,我是国防部长,我要解放台湾,最近的言论好象是要带领部队解放钓鱼岛,路人每每见到听到,也只是抱着善意的微笑,或许,每一个城市的街上可能都有这样的神经病患者,他们常常癔想着,我正在做国家的领导人,我在领导着全世界,茅台是否也患有这样的癔想症呢?

  有酒业的同行为指责扯“国”字大旗的“国酒茅台”进行了总结,杜康酒业在官方网站和微博发出了《致商标局和茅台集团的公开信》,列举了“国酒茅台”申请商标情、理、法都不通的10大理由,“一个绝大多数国民一辈子都不曾品尝过的白酒,如何能够称得上是‘国酒’?市场上茅台假酒横行,这种假酒充斥市场,消费者真假难辨的局面,如何支撑茅台成为‘国酒’?”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则表示,当国酒被注册用在一家企业身上时,这个通用词就代表了一个国家的酒,这对其他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国酒茅台’这种称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它不应该被某一个酒厂独占。” 而愚以为,所有的企业,都不可以注册“国”字号,企业的经营属于企业自身的行为,让政府为企业担保产品质量及“信誉”,并以“国”字来为其背书,是绑架了民意,强奸了民众的智商,全体民众都应给以抵制。

  加强“国字号”商标的审批,是政府规范企业管理的正确选择。曾记得2010年7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出台了最新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一律予以驳回。

  其实,不管你是谁,是哪家企业,质量是生命线,茅台酒的质量出现如此多的问题,就是排除任何企业或业内人士的疑义,茅台,你自己还好意思以国酒自居吗?当然,不管你是五粮液、洋河、抑或山西汾酒、西凤,企业做大做强是正确的追求,可以有一家独断的垄断幻想,却不可有妄自尊大、一统山河的癔想,如果真有一统山河的那一天,不是民众的幸福,也绝不是企业的幸福。请记住一个真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企业是民众支撑的,没有广大民众作为消费主体,任何企业最终都会走向灭亡。 (中国台湾网网友 黄国胜)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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