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房招生”是无厘头的歧视

时间:2012-05-25 15: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近日,广东佛山一所公办幼儿园招生,规定外来人口拥有住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幼儿园和当地教育部门称,此举是“优先保障可以买得起80平方米住房的外来工需求”,并称给了外来工公平的机会。据了解,该幼儿园的做法属于试点,或将在全镇83家幼儿园推广。(据《新京报》5月24日报道)

  公办幼儿园对外来人口设立入园门槛,也有其苦衷和理由。作为当地居民,如果子女学前教育的基本权利都无法保障,如何体现当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又如何体现当地政府造福民生的义务?正如佛山市大沥镇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回应中说,作为镇属幼儿园,本来首要任务是保障户籍人口就读,这话不无道理。

  然而,这个看似合理、公平的试点措施,其试行背后却有着不公扩大化的趋势和危险。公立幼儿园招生规模有限,就把外来人口挡住一部分在幼儿园门外。那公立小学、公立中学招生规模有限的时候,外来人口是否就要放弃上学权利呢?以此类推,在教育、文化、医疗、交通等等所有的公共服务领域,外来人口永远在户籍人口后面排队,社会公平将以何种形式来体现和保障?

  入园教育“拼房”的奇特规定,其表象是资源不足导致的两难选择。看起来,是因为公共服务资源不足,在无法满足所有人需求的时候,被迫做出了有舍有取的选择。然而,以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资源永远是稀缺的,资源分配永远都存在相对不足的问题。所以,把入园“拼房”归因于资源不足,俨然是为歧视待遇打开了合理的口子。

  究其实质,入园教育“拼房”是户籍制度不公造就的歧视。从法律角度来说,户籍的本意并非特权,只是记载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之间人人平等,并不存在任何“先天”的优先权。从现实来说,与户籍人口相比,大多数外来人口的社会价值并不相形见绌,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为地方建设贡献智慧和汗水,他们在挣钱的同时也向地方在纳税,他们在消费的同时也在拉动地方经济。谈到一个地方经济社会的繁荣,谈到一个地方发展成果的分享,动辄以本地人和外地人来划分鸿沟,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

  从维护社会公平性的角度出发,从维护法律政策规范性的角度出发,在进行公共服务资源分配时,决不能以户籍标准进行一刀切。至于如何将相对不足的公共资源进行合理、公平的分配,这正是相关部门需要履行的职责。即如佛山市公立幼儿园招生规模不足,可以扩大现有公立幼儿园招生规模,可以适当增设公立幼儿园,可以鼓励私立幼儿园的创办而适当给予补贴……只要遵循本地人、外地人都要同样服务好的宗旨,扔掉“户籍区分”这根懒政的拐杖,办法总比困难多。(中国台湾网网友:陆冠京)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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