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上学期间,幼儿班孩子却不愿意去上学,说“害怕吃饭时说话老师打”,家长详细追问后才知道,原来全班的孩子都被老师要求自己狠狠扇自己嘴巴。昨日,30多名家长来到金裕青青家园里的成长树幼儿园,为自己的孩子讨说法。(4月28日《光明网》)
前有夺命校规,山东省东营市胜利第一中学八年级一班14岁女生李欣玥纵身一跃结束生命;后有暴力“剪刀手”,深圳某中学园岭初中部初二(7)班班主任田某剪烂班上多名学生的校服;今有强权幼儿教师,金裕青青家园里的成长树幼儿园吃饭说话学生自己扇嘴巴。纵然这是一个尊师重教的年代,然而却演变为学校的制度高于一切,老师的话语就是圣旨,教育法在他们眼中似乎成为一纸空文。
说到教师体罚,笔者就联想到古代的私塾。教鞭与戒尺,成为私塾中维持教学秩序震慑学生的有效工具,也是维持老师尊严的有力手段之一。古时候的私塾教育,受传统的儒家伦理观念支配,所谓“一片无情竹,不打不读书,父母若爱你, 不必送来读”。当时,学生不受体罚,家长反而会不放心。
但时过境迁,我国正处于法治社会,教师的言传身教不仅需要符合道德的约束,更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对教师的行为有着以下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昔日落后的教育理念,应该随着封建社会的解体而消除殆尽。
幼儿园学生吃饭时,打打闹闹、叽叽喳喳的,固然会影响休息时间,但对于教师,“身教重于言教”,言行举止不慎,自然成为模仿能力强的幼儿效仿的对象,难怪幼儿父母吃饭说话,幼儿会制止呢?其实,换个角度来讲,幼儿讨论饭菜,自由玩耍,在某种程度上能弥补课堂教育的不足,反而有利于其智力的开发。
21世纪迎来了“谁掌握了教育,谁就掌握了未来”的新时代。处在幼年期的儿童,其情感、态度、知识、技能等均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教师因循守旧、滥用权力,不仅抹杀学生的性格,扭曲了幼儿人格的健康发展,而且在学生幼小的心灵中形成了强权的“刻板印象”。
一片师生情,无爱不教书,教者若打人,何必为人师?所以,作为教师,教育理念也要与时俱进,法律意识的淡薄,教育观念的落后,如何去践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如何让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这些仍需要教育工作者去反思。 (中国台湾网网友:聂朝昭)
(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