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社会角色比演戏更重要

时间:2012-10-29 13:44   来源:东方网

  今晨零时许,长宁警方在虹许路靠近老外街进行酒后驾车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男子。有网友爆料,该男子为知名演员王志文。据多名网友称,王志文驾驶的是路虎发现者,当时他满脸通红,一副醉态。(10月26日新华网)

  应该说,王志文是我国影视圈内一位实力派男演员,其在多年的影视剧创作生涯中,总能将角色中的唯一特质诠释得淋漓尽致,高超的演艺和日益成熟的演技,使其在影视圈内赢得了“老戏骨”的美誉。

  然而,作为这样一位声名显赫的公众人物,有关王志文“事迹”的话题不断。他曾向记者竖中指,甚至当众用记者递过的名片包口香糖,还在公开场合诋毁参演影片等。如今,又公然违背喝酒不准驾车的规定。显然,王志文一方面在影视剧中给公众带来视觉上的欢乐和好感,一方面却在现实中表现出了让公众谴责的“劣迹”,这种言行不一的两面性,既损害了自身的形象,也为公众带来了较坏的示范。

  令人遗憾的是,时下在影视圈内,一些明星人物却不能自重,往往“恃”名自傲,自以为了不起,肆意践踏社会道德底线和法纪法规,屡屡让自己的“劣迹”暴露于公众面前,引起了公众的反感和诟病。诸如在影视娱乐圈内酒驾醉驾、吸毒打人、虚假代言等层出不穷,某明星吸毒被曝光后还大言不惭地称“我是把毒品误当成药品误食的”。而有关明星人物的绯闻更是不绝于耳,甚至有些明星还以此为能事大肆炒作,借以吸引公众的眼球。凡此种种,亵渎了公众人物应有的尊严,也与社会对合格公民的要求背道而驰。

  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其一举手一投足都让人关注,也能在社会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因而,在构建社会道德建设、法治建设和文明建设轨道上,明星人物就更应履行自己的示范职责,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是在影视剧还是在现实中,都应注重陶冶自己的情操,铸造自己的品德,规范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真正做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社会需要明星,但明星该在社会扮演怎样的公众角色,这是一个值得所有明星思考的话题。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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