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共同维护《开罗宣言》的权威意义重大

时间:2013-12-04 07: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于1943年12月1日的《开罗宣言》是近代以来第一份明确台湾是中国领土、日本侵占台湾属非法且必须归还中国的国际法文件。在该宣言发表70周年之际,海峡两岸中国人不约而同将纪念活动推向高潮,皆因这一宣言明确了台湾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是中国不可侵犯的神圣领土,任何意图窃取中国领土、颠覆二战后建立起来的亚太地区和平秩序的国家与个人,都将受到中国人民乃至全世界热爱和平人士的严厉谴责。两岸携手维护《开罗宣言》的权威,就是在共同维护“一个中国”的框架,就是在积极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历史进程,意义重大。

  一、《开罗宣言》对中国具有标志性意义

  70年前,正值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二次世界大战形势发生根本性转折的关键时刻,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商议对日本作战和战后对日处理等重大战略问题,会后发表的《开罗宣言》明确向世界宣告:“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这是近代以来第一份明确地指明台湾是中国领土、日本侵占台湾为非法性且必须归还中国的国际法文件,为战后中国收回台湾提供了国际法依据。开罗会议和《开罗宣言》成为战后国际新秩序的重要基石,历史意义不言而喻。

  《开罗宣言》发表一年多后,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书》昭告世界“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中日发表《联合声明》亦重申遵循《波茨坦公告》。由此可见,《开罗宣言》为日本所接受,也被多个国际法文件再三确认,它见证了台湾作为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法律地位和铁的事实,其法律性质与效力也在70年里始终得到世界各国包括西方主要国家的确认。

  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高洪认为,中国参与共同发表《开罗宣言》,是中国这样一个近代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贫弱国家在丧权辱国的鸦片战争后第一次赢得世界的尊重和承认,这段历史值得铭记。而今天纪念《开罗宣言》更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一方面,这份重要文件从国际法上确认了台湾及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是中国神圣领土,成为我国维护钓鱼岛主权的国际法依据;另一方面,《开罗宣言》是中华民族经过觉醒、抗争走向胜利的标志性文件。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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