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坤杰:历史不容忘却 事实不容抹杀
史坤杰:历史不容忘却 事实不容抹杀——纪念《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
今年12月1日是《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日,《开罗宣言》肯定了台湾、澎湖是“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是第一份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国际法文件。华广网2日发表厦门市台湾学会理事史坤杰的评论文章指出,这份予中国而言具有特殊意义的国际条约,历经70年风云变幻,仍以其深远影响和历史地位屹立于国际法律之林,成为国际社会处理台湾问题的一份权威性法律文件。
全文内容如下:
12月1日是《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纪念日。70年前,当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形势处于根本性转折的关键时刻,中美英三国首脑在开罗举行会议,商议对日本作战和战后对日处理等重大战略问题,发表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开罗宣言》。宣言不但为日本帝国主义敲响了丧钟,规划了战后亚太地区的政治版图,而且肯定了台湾、澎湖是“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必须归还中国,是第一份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国际法文件。这份予中国而言具有特殊意义的国际条约,历经70年风云变幻,仍以其深远影响和历史地位屹立于国际法律之林,成为国际社会处理台湾问题的一份权威性法律文件。
历史定论不容篡改
台湾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开罗宣言》以国际法的形式对这一历史定论进行了确认。《开罗宣言》明确提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此规定使《开罗宣言》成为处理台湾问题的重要国际法依据,其法律性质与效力尤其是台湾的主权归属问题逐渐为世界各国包括主要西方国家所确认。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该公告第八项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其后不久,苏联也加入了这一公告,使该公告成为四国的共同保证,对四国均有约束力。同年9月2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书》昭告世界,“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毫无疑问,这其中当然包含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并履行其必须将台湾归还中国的义务。1945年10月25日,当时的中国政府正式收复台湾、澎湖列岛,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此后,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已经完全确立。新中国建立后,作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当事国的英美,多次肯定我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1949年英外交官在下院接受咨询时指出:“根据开罗宣言,中国当局在日本投降的时候对该岛加以控制,并在此后一直行使着对该岛的控制”。1950年2月,美国务院在众议院强调,台湾自日本投降后即由中国管理,参加对日作战的各盟国对此均未质疑,“包括美国在内的各盟国在过去四年中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进一步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历史事实和法律地位。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公报,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立场,并坚持遵循《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公告》的立场。事实证明,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仅是历史延续下来的事实,而且也是早已确定的国际法规范,某些西方敌对势力以及“台独”分裂势力企图篡改历史、否认事实分裂中国的做法是十分荒谬和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