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专家:《开罗宣言》具国际法效力

时间:2013-12-02 10: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方夏文化交流协会和两岸统合学会11月26日在重庆联合举办“夏合研讨会”,共同纪念《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香港中评社今日刊文指出,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员张力强调,中美英三国领导人在参加开罗会议后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媒体宣布《开罗宣言》,说明其绝不仅是新闻纸,而是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王宠惠坚持留下“满州、台湾与澎湖列岛,自应归还中华民国”的语句,断绝领土上模糊空间的做法是其对历史的贡献。

  张力就《开罗宣言》的意义,表达了三点看法:

  第一,《开罗宣言》显示战时中国收复失土的决心,得到盟国的支持。第二次中日战争,中国通过本身的浴血抗战,以及盟国的支援,借着《开罗宣言》的公布,确定日本剥夺窃取中国的领土要归还中国。这是无条件投降的日本必须遵守的要求。

  第二,《开罗宣言》是盟国共同对日作战的保证之一,是有效的的历史文件。

  近来有人说,《开罗宣言》只是一份发布的新闻稿,并没有三国领袖的签字,因此这份文件不具效力。但是从参加开罗会议的三国领袖返国之后,都在最短时间内向媒体、国会和民众说明参与会议经过,获得结论,说明未来合作目标可以认为:三国领导人以及随从人员在北非的会面,绝不是没有任何结果的长途旅行。

  此外,《开罗宣言》内容也涉及了韩国,而韩国在追溯战后独立的缘起时,也很清楚地把《开罗宣言》当作第一个依据。别的国家认真对待《开罗宣言》,一定有其道理,不是一句“不具效力”的评语可以将之轻忽的。

  第三,参与开罗会议,是中国提升国际地位的一个关键。

  虽然有人认为中国并不具备“四强”或“五强”的国力,但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在国际社会中有了发言权,都是事实,一些处于弱势的国家,包括意大利、阿比西尼亚,就开始寻求中国在国际会议场合中的支援。

  值得一提的是,当英方代表要求删除宣言初稿中的“满州、台湾与澎湖列岛,自应归还中华民国”时,曾任外交部长的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代表中国表达严正立场,坚决反对删除此句,终于能够维持原提案,使得失土的收复不能存在模糊的空间。这是他相当重大的贡献。

  此外,驻埃及使馆人员的支持,驻英大使顾维钧曾在访美期间,提醒罗斯福总统和国务院官员,美国应协助中国收回台澎,得到对方的首肯。这些直接和间接促成《开罗宣言》发布的外交人员贡献,很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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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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