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评论分析苏贞昌在宇昌案签结前后的态度转变。文章指出,从苏在特侦组留下“这个公文就是没有送到我这边”的证词,到他严词拒绝“配合(监院)作秀”,苏的姿态显见转变。苏贞昌在宇昌案留下“这个公文就是没有送到我这边”的半句话,引人遐想。
评论摘编如下:
在宇昌案的签结报告中,有一段苏贞昌的证词。他说:“以前我就没有看过这个公文(指第二次极机密签呈)。(我)同意派一个代表去谈判后(指批准第一次极机密签呈),当然要给派的人(苏自称)知道结果,但是这个公文(第二次极机密签呈)就是没有送到我这边。”
整个签结报告,只公开了苏贞昌的这一段证词,不知其它证词说了些什么,及是怎么说的?但从这一段仅见的证词中,可以明显感觉苏贞昌有怪罪蔡英文的意思。苏说,我批准妳派人去谈判,照理说,谈的结果如何,“当然”应回报我;但是,“这个公文就是没有送到我这边”。
或许,在蔡英文及何美玥的思虑中,“极机密”是包括了不让“行政院长”苏贞昌知道。
仅从苏贞昌的这一段证词,即可嗅出他对宇昌案的“感觉”如何;另日若透露出更多苏贞昌在特侦组的证词,或可得知他对宇昌案的立场。“监察院”不妨向特侦组调卷。
然而,宇昌案经特侦组签结后,苏贞昌的姿态却似有了大转变。他回函拒绝了“监察院”对宇昌案的约询,并强硬表示“本人决定不配合(监察院)作秀,若因此有所得罪,要纠举、要弹劾,悉听尊便”。
从苏在特侦组留下“这个公文就是没有送到我这边”的证词,到他严词拒绝“配合(监院)作秀”,苏的姿态显见转变。因为,他在特侦组其实也不必留下“这个公文就是没有送到我这边”的口气,而这样的口吻又有何不可再向“监察院”表达一次?
苏贞昌在2008对谢长廷时,留下了“转移焦点,也不能改变涉案事实”的名言;如今在宇昌案又留下“这个公文就是没有送到我这边”的半句话,也是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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