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报》近日发表社论说,没经过陈水扁弊案,不知道人可以这么贪;没经过陈水扁弊案,也不知道政商关系这只巨兽,竟能如此丑恶恐怖。
社论分析说,扁珍的权力与贪欲互成正比,他们的权力愈大,政商网络愈织愈密,贪欲也就愈大。初入政坛时,他们跟豪门巨富尚未攀上关系,金主多是中小企业人士,这些早年和陈水扁家熟识的人,只要没被陈水扁愈来愈大的权力冲昏头,未绞尽脑汁钻营更大利益,幸皆未卷入扁家今天的贪渎风暴。
至于与扁珍一同腐化的人,如南港案中的吴淑珍同学蔡美利等人,则从早年的情义相挺,恶质演变到几乎全家族都成了扁的共犯,施压行政机关,特权招揽工程,甚至还当起了金钱游戏的掮客,透过政商特权,四出藉端藉势聚敛钱财。
社论说,陈水扁家是从陈水扁在台北市长任内,开始陆续累积所谓的“政治献金”,也开始陆续把钱移往海外。但直到陈水扁首任台湾地区令人,恐没人相信以批判黑金著称的他竟会大搞政商关系,贪污至此地步。
“公务机要费”案爆发后,大家才知道原来陈水扁就任宣示薪水减半根本是玩假的,因为陈水扁家运用发票按月抱走了远超过他薪资的大笔“公务费”。“红衫军”反贪“倒扁”,静坐一个月,陈水扁人前声色俱厉痛批指控他贪腐的人,吴淑珍人后却闷声不吭地拚命搬钱汇出,这些来自企业大老板的钱,其数额在吴淑珍递给特侦组的陈报状里,就至少有十八亿(新台币,下同)之多。
社论还说,那些向扁珍进奉上千万到数亿不等佣金、贿款或献金的企业大老板,从“公务费”案提供发票的贵妇人们,到南港案行贿评委与官员的营建业者,乃至“二次金改”涉案的金控董事长,以及高科技大老板们,他们攀附官邸各有动机:有些人是拥有了财富,就爱围着权力人物打转,以进出官邸为荣,甚至以红顶商人自居,炫耀于众。另有些人虽对扁家无所求,但因为大家都给官邸送礼,自己岂可不送?彷佛送了礼就等于买了政治保险。再也有些人却是为了企业的财务危机,或企业的扩展需要,捧着大笔钞票买竞标的入场券,或寻求财务解套的机会。他们的动机不同,后来的命运亦未必一样,其中有些已经东窗事发,另有些尚在风声鹤唳阶段,但此际应皆是悔不当初。
社论认为,台湾的政商关系原本并非如陈水扁弊案中所暴露这般恐怖丑陋。李登辉执政时代,政商首度合流,他不但曾公开说过“当局的责任就是替资本家赚钱”,也一改过去政治人物与商人的“后花园式”的关系,把政商关系堂而皇之搬上台面,“文武百官”与工商人士餐聚也见怪不怪。但即使在黑金大门初开的那个年代,还少有哪个政务官敢搞对价关系的政商互动,遑论将数十亿不义或不法之财,神不知鬼不觉地洗出海外。
陈水扁执政八年期间,初期搞政商关系以李登辉为师,后期则青出于蓝,政商关系从豪门巨富第一代延伸至第二代,从传统企业扩及到金融与高科技领域,三级贫户之子俨然已成政商两界的共主。其结果则是台当局涉弊遭诉的政务官数目创下史上最高纪录,到最后连他自己及其家人也成为贪污罪的被告,堂堂台湾地区领导人下台后竟成阶下囚,丑闻传遍全球。这些骇人的政商共犯逐渐曝光,虽是陈水扁害了那些企业主,但亦何尝不能说是那些企业主纵容了陈水扁?
社论最后说,扁家弊案是政商关系的负面教材,扁珍贪婪的嘴脸堪为来者鉴戒。台湾要走向清明政治,有权力者就得摒除金钱的诱惑,不可以权敛财;同样的,企业主亦不可用金钱污染政治来换取不义不法的企业利益。就政商关系言,陈水扁弊案是从政者的前车之鉴,也是企业界的血泪教材。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