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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护“主”徇私 叶盛茂代价惨重

2008年12月05日 08:3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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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因为在陈水扁家海外密帐中为陈水扁通风报信,被台湾法院重判十年徒刑,成了台湾“调查局”的奇耻大辱。台媒《联合晚报》昨日发表专栏评论文章说,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因叶盛茂的“吃案”掩护,有恃无恐,还在“海角七亿”曝光后,操弄“独立建国”。虽然叶盛茂在法庭中,一再道歉、后悔,但为时已晚,大错已铸成,叶盛茂案,正是身为当权鹰犬的代价。

  评论指出,陈水扁海外密帐的曝光,缘于瑞士司法单位的冻结,如果没有叶盛茂以“调查局长”的高位,二度掩护“吃案”,本案早已曝光,无所遁形。

  评论说,叶盛茂相信陈水扁“外交”用途的说法,而舍弃国际防洗钱组织的专业通报于不信,二年前,“公务机要费”案起诉时,扁珍被台湾检察官认定为贪污的共同正犯,不久,国际防洗钱组织又通报台湾,身为台湾情报头子的叶盛茂,解释自己欠缺敏感度,再度向陈水扁报告,如今看来,真实的情况应是,叶盛茂在继续掩护主子陈水扁。

  叶盛茂深受陈水扁的提携,发现陈水扁家海外“洗钱“,第一时间,不是依法侦办,竟选择通风报信,身兼岛内情报及犯罪侦办头子的叶盛茂,如何给民众交代,法官变更起诉法条,改依图利等罪重判,不轻的代价,正是给予未遵守法律的”司法首长“重重的惩罚。

  评论最后说,叶盛茂的妻子,上午到庭聆判,等着接老公回家,结果因叶被判重刑还押,竟语出惊人指控“台湾已没有人权”,试问,叶盛茂以“调查局长”的身分,欺骗前后二任台湾“检察总长”、瞒骗“调查局”,然后徇私掩护陈水扁,这样的人就不该被重判,这样的逻辑通吗?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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